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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长城果汁集团有限公司无菌包装袋采购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11-7-8 17:05:15 浏览次数:
 
  天水长城果汁集团有限公司2011~2012榨季无菌包装袋采购招标工作即将开始。有意投标者请于受理时间内报名参加。
  招标编号:CCcg2011-07
  投标报名截止日期:2011年7月8日9时
  招标时间:2011年7月14日9时
  一、对投标方的要求:
  需携带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包括:1.投标文件;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3.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4.辐照后无放射性残留证明;5.密封性能检验单; 6.法定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7.企业简介(企业规模、能力、设备及人员状况、销售业绩等)。
  二、内容:
  1.220L无菌包装袋(PE);
  2.采购数量:需方依据生产需要待定;
  3.1400L无菌包装袋(PE);
  4.采购数量:需方依据生产需要待定;
  5.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投标方方产品适用于浓缩苹果清汁的包装,符合GB18454-2001《液体食品无菌包装用复合袋》的要求及食品包装物的卫生标准并通过国家 “QS”认证。投标方须提供“无放射性残留证明”和“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产品外观平整,无褶皱,封边良好。不得有裂纹、孔隙、复合层分离、划伤、烫伤、破损。物理机械性能符合相关国家标准。
  6.需方依据GB18454-2001标准验收;
  7.运输方式及运费:中标方汽车运输,运费由中标方承担;
  8.交货地点及方式:由中标方负责运到需方指定工厂(天水公司、秦安公司、陇南公司三工厂),需方清点数量并验收质量;
  9.中标方对产品实行“三包”(包质、包换、包退);
  10.此次采购招标,需方本着互惠互利双方共赢的原则,在投标方产品质量符合要求的前提下,依据招标结果选择具备长期供货能力的合格供应商,合理低价中标。
  11、结算方式:需方根据资金情况在下榨季开机前分阶段付清全部货款,以电汇或3-6个月承兑汇票的方式结算。
  12、违约责任:
  (1).当双方在签订合同后,中标方必须保障所供无菌袋的质量与数量,若需方在无菌袋使用过程中发生因无菌袋质量及送货不及时等原因给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方承担全部损失;
  (2).其它违约责任按《合同法》裁定。
    
                           联系人:宋 健   
                           电 话:0938-2690991 
                           二〇一一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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